她是只船儿,跟随现实的波涛起伏摆荡。似靠了岸,却依然被放逐。
生活,如同一面犀利的镜子,映照了她所有的脆弱和哀伤。
情有多重?
让她甘愿与他生同衾死同穴。
爱有多浓?
让他天涯海角守着她直到地老天荒。
当过往的烟雾遮挡了前行的视线,她能否握紧左手边的幸福,跟着如今的那个他,逃离爱的失乐园?
楔子
第一章 回归
第二章 一场豪赌
第三章 最初的开始
第四章 谁先动心,谁便输了
第五章 吃醋
第六章 伤心
第七章 触动
第八章 谁是谁的天使
第九章 变化
第十章 情不自禁门
第十一章 探寻
第十二章 疗伤
第十三章 沉沦
第十四章 伤怀
第十五章 擦身而过
第十六章 缠绵悱恻
书摘
两年后,S市
白色的窗帘随风乱舞,雨水打进窗台,阳台上雨水一片,凌君快速从床上爬起,赤脚踩在冰凉的地上,刚到窗台边脚下打滑最终被摔倒,爬起后手忙脚乱的关上了窗户。
本与陈小姐相约去家乐福的,只是小眯了一会,竟然就睡过去了,她赶紧去翻看手机,果然,未接电话好几个。
还未等凌君拨出电话,陈小姐已在门外按门铃,凌君打开,陈小姐探身而入,嘴里不免念叨,“电话一直打不通,我在下面等了好久。”
凌君赶忙道歉,“不好意思,我睡过头了。”
陈小姐摆手,“快换衣服,限你十分钟之内搞定。”
凌君说,“马上就好,用不了十分钟。”转身回屋,快速换好。
两人携手下楼,陈小姐搂着凌君的小蛮腰,她羡慕不已,“我年轻的时候,腰也是很细的。”现在她是一个三岁男孩的妈,自然身材不及当年。
凌君浅笑,“你现在也不错。”圆润丰满,让人忍不住想抱,男人该是喜欢这样的女人的吧,那身上无处不体现着一种安逸的幸福,是凌君求也求不来的。
陈小姐也笑,确实,她也不觉得自己的身材不好,“你刚刚是不是与平熬电话粥?”
凌君唇角微掀,也不解释。
平是凌君在法国认识的同屋伙伴,相处将近两年,关系非常好,此次,凌君回国也是因为平的邀请,她,平,还有陈小姐都在J&M国际4A广告公司工作,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而凌君与陈小姐更是,她们住在同一个小区,经常一起上下班,更或者像今天一样去超市大采购。
家乐福离上上城有些路,不过念在东西齐全,凌君习惯于每周来此购物。
今天人似乎特别多,尤其一楼的蔬菜区,感觉与菜市场没有两样,陈小姐拖着凌君的手,左挤右挤终于挤进了鲜肉区。
“我买点瘦肉包饺子,你晚上过来吃。”
“好,我来帮你包。”凌君回国不过两个来月,公司里除了平,便是与陈小姐的关系最好,陈小姐上下班开一辆黄色POLO,凌君不爱搭她便车,她更习惯走路,或者挤公车,因为交通拥挤,常常她与陈小姐同时出门,大部分都是凌君先到公司,陈小姐常哀叹,现在的交通真是不敢恭维。
是的,现在的交通堵塞非常严重,尤其上下班高峰期,半个小时可以给你堵一到两个小时,遇上车祸什么的,更是严重。
两年前,离开这座城市,那时的印象,马路没有现在这么宽,高楼大厦没有这么多,如今,再一看,天壤之别,凌君原来所住的老城区,现在拔地而起的是二十几层的商务楼,旁边一圈是商业街,店铺凌琳琅满目,霓虹明亮,到底是不一样了。
凌君回来了,可是,这个城市没有她的家,凌君的母亲在她十岁时因心脏病复发过世,之后,她一直与父亲相依为伴,可是,就在何越与她分手的一个月之后,父亲在一次交通执勤中,被醉酒者恶意撞死,而她苏凌君,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
何越,自然彻底的与她分手了,他想尽办法,将她弄出了国,让她继续求学,苏凌君每每想起,不知是该感谢他的慷慨,还是该愤恨他的薄情。
在凌君离开S市时,关颖来送别,这个女人,曾是她的好友,是她介绍凌君与何越相识,初识时,凌君以为关颖与何越是男女朋友,之后,何越却来追求凌君,甚至连关颖自己都说,她与何越没有任何关系,可是,那天,关颖却说,她爱何越,请凌君忘记了何越。
忘记,谈何容易,可是,不忘又能如何,那些所谓的誓言,最终随风散落在无人的天涯,凌君终于相信,这个世界,原来真的没有什么能永垂不朽,最终,她也不能与他将风景看透,哪怕藏在心底的美好也已支离破碎,对何越,凌君,真的恨了,狠狠地恨了。
此次回国,不巧,在飞机上遇见某位同窗,说起何越,便道,“我早知道,他与关颖是天生的一对,果然,不负众望,他们总算修成正果。”
凌君心下说,门当户对,怎能不般配,而她,被抛弃,似乎也成了理所当然,可是,再恨,也仍然爱着,原来还想,以最美的姿态出现在何越的面前,那刻,却再也不敢了,他都结婚了,她又怎能去破坏他的婚姻?
生活如此残忍,哪怕你心中仍有一丝希望存在,都将撕裂了给你看,就怕你还有所谓的坚持,凌君知道,自己真的不敢再奢望爱了,那个男孩就让它藏在记忆的深处吧,他们之间的缘分,在分开的那刻便已用尽。
“凌君,你等在这里,等师傅将肉打成肉末,我去那边看看,那里人似乎很多,不知道有什么大促销。”陈小姐说。
“好。”凌君应着,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不小心被某个挤过来的大妈撞了一下,凌君的白色球鞋不幸遭殃,男人微抿嘴,“抱歉,我踩了你的脚,鞋子好像弄脏了。”
凌君低头看着自己的鞋,脏到是不脏,但是,疼是肯定的了,她说,“算了,也不是很脏。”她没什么心力与旁人计较,孟焕再次望了这个女人一眼,低头皱眉,明明表情不对,他以为她会发火,或者要他清洗她的鞋子,这些理由都是合理的,只是,她连眼都未抬,只是低头想着自己的心思,似乎旁边的吵闹与她无关。
孟焕之前站在她身后有段时间,那个背影看起来那么孤寂,他有那么一下的心疼,想要搂她入怀,可是,下刻,他就自嘲,他从来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对一个陌生的女人,为何会生出这般情愫,是不是自己最近忙的晕头了。
待到身边的人散开一些,孟焕按照母亲的要求,挑选着五花肉,待称好,身边的女人早已不见踪影。
陈小姐买了不少帮宝适尿不湿,凌君想起自己小的时候,可没这么好的待遇,现在的小孩用品可真不是一般的贵,两人大包小包的,最终将陈小姐车子的后备箱塞满了,甚至,连后座都放了不少东西。
“饿死我了。”
凌君也说,“真的饿了。”每次与陈小姐逛超市,总能花上几个小时,陈小姐似乎永远有那么多东西可购买,凌君往往刚开始都是陪陈小姐买,之后,才去选自己的东西,每周,凌君的食物,哪怕是生活用品都是非常固定的,她甚至闭着眼就能将东西放入篮子,然后提到收银处付钱便是。
陈小姐透过后视镜看到后座的法式面包,她N次的感叹,“为何你不换种口味,鲜奶的要比这个好吃多了,而且软。”
凌君不语,不是她喜欢吃,而是何越喜欢吃,而她每次都买,只是想要感觉那个人还在自己的身边存在,她想念他,所以只能通过如此的方式告诉自己,那个人一直在,一直不曾离开,这两年,凌君便是如此自欺欺人地活着。
十字路口,是红灯,孟焕一侧身,便又看到了那个女人,略显苍白的脸上,有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深,且亮。
纤细的骨架,弱不禁风,气质清冷,透明,算不得美丽,可却让人心头生起一股保护欲。
凌君也明眸回视他,孟焕转了视线,他不知道凌君其实并不是看他,他心里还在责怪自己定是疯了,这个女人,怎么看,怎么厉害,她哪里有半点让人怜惜的样子,更多的是让人产生的征服欲。
说起征服欲,孟焕被自己的念头吓了一跳,他想征服她,一个陌生女人?
索性,很快绿灯,擦身而过的人,自然不用费心去探究,而刚刚的想法很快便被孟焕抛之脑后,回得家里,美丽聪慧的未婚妻在厨房里与母亲一起做饭,孟焕心想,他的生活要的便是如此,简单,平和,一切能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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